国家特别鼓励扶持的中小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:科技创新型,都市吸收劳动力型,社区服务型。
3.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
2000年4月,原国家经贸委下发了《关于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若干问题的意见》(国经贸中小企[2000] 372号文)。2002年5月,原国家经贸委又下发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》。按照文件精神,我国将以城市为依托,以中小企业专门服务机构为核心,利用和优化现有社会资源,积极探索,大胆实践,形成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多层次、多渠道,多元化、综合性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。确定上海、深圳、青岛、哈尔滨、成都、兰州、镇江、抚顺、温州、滁州等10个城市为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。试点工作的原则是:统一规划,分步推进结合实际,突出重点;优化资源,集中优势;立足服务,讲究实效,政府扶持,市场化运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