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上,我们并不因此就拥有了某种目的的统一。它是未知的。如果人们坚持不懈地对统一性进行追求,一定会非常清楚这一点,即:至高无上的洞见本身依然是不存在的。并且,由于我们将多样性当作一种客观现象来看待,所以唯一可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,以这种现象为我们的出发点。那么必定会产生如下问题:在各种价值(标准)当中是否存在着连接、比照或牵制的关系?各种道德命令真的是完全相异的吗?或者说,能否指出其中存在着一个对另一个的衔接、附属、条件限定和依赖?即使没有对统一性的要求,其中是否至少存在着一种道德诉求的秩序以及等级原则。但是,这样的问题一旦被运用于对目的统一性的提问中,这也就相当于在问:是否存在一个目的系统?进而言之,“价值只能出现在所有目的之后”——因为对人来说,只有当某物是有价值的,它才能被转化为目的——的说法引出了更普遍、更客观、前景更广阔的问题:是否存在一个价值系统?
这一提问限定了我们所面临的问题的界限。秩序或秩序原则,以及体系可能就是人们所要探寻的统一性。统一性只能是系统的统一,因为它不应排除任何东西。并且,它必须是单一的、且不专断。对于系统来讲,该问题是一个典型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