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尔身体好,气色好;他的声誉已经稳稳地确立。老乡们都喜欢他,因为他没有架子。见到孩子就抚摸两下,从来不进酒店,而且言行检点,堪可信任。他最拿手的,是治伤风感冒和胸部疾病。其实呢,考虑到人命关天,一般他只不过是开些镇静剂,偶尔也开点呕吐剂,再就是烫烫脚、放放血而已。他倒是不怕做外科手术,给人放血,一针下去,像给马放血一样;拔起牙来,那股狠劲,简直是个“铁腕子”。
为了了解信息,他订了一份《医学集锦》。这是新出的一种期刊,他收到过出版广告。吃过晚饭,他总要读一读,但房间太暖,加之吃得过饱,才读五分钟,就瞌睡上来,下巴落在手上,头发马鬃般搭到灯台上。爱玛看他一眼,耸耸肩膀。要知道,有些男人,好学不倦,默默耕耘,夜夜伏案著述,最后熬到六十岁,虽然疾病缠身,但不合身的燕尾服上挂上了一排勋章。她怎么就没有嫁到这样一个丈夫呢?她巴不得包法利这个姓——她现在姓这个姓——显赫起来,在书店公开陈列,在报上经常出现,在全国家喻户晓。可是,夏尔半点雄心壮志也没有!前不久,伊沃托一位医生和他一道会诊,竟然就在病床前,当着病人家属的面,几乎弄得他下不了台。晚上他把这件事讲给爱玛听,爱玛气坏了,大骂他那个同行。夏尔感动得热泪盈眶,在她前额上吻了一下。但她屈辱得气都透不过来,恨不得打他一巴掌。她去走廊里推开窗户,呼吸新鲜空气,让自己平静下来,咬住嘴唇,低声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