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是,这大海捞针的,你让我去哪儿给你弄呀?”
他很明显犹豫了一下,才非常谨慎地说:“我知道第三本书在谁的手上。”
我一惊,忙问:“在谁的手上?”
他压低了声音,说道:“中神陆厚德,这第三本书在他的手里,我听说你跟他的那个宝贝闺女有些交情,你就……”
他做了个“顺手牵羊”的手势。
“你让我去偷?”
“什么偷呀,是借,咱们就借来看几眼,看完了,再悄悄地给他还回去就是了,他什么也没损失呀。”
虽然说,他的话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。
可是,直觉告诉我:事情没这么简单,一定另有猫腻。
只是这猫腻到底是什么,我不知道而己。
我脑子飞快地盘算着:
如果我不去偷书的话,我现在外面欠了150万的债。
虽说暂时用司马玉的那本书暂时抵押了100万,可是另外这50万,对我这种小虫儿而言,也是个天文数字。
那本书,如果人家司马玉跟我要,我必须得还给人家。
这就是150万。
一个月内,我去哪弄150万呀?
可是让我去做贼,实在是有违我一向的做人原则,我怎么能做一个小偷儿呢,而且偷的是陆秀雯爸爸的东西。
这事儿要是让陆秀雯知道了,我这面子往哪搁呀?
虽说我只是个小虫儿,但是小虫儿也要面子呀?
退一万步讲,我能豁上脸,陆厚德那边能把这么贵重的书借给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