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位兄弟中的一个说:“嗯,家里人都打点好了。这位大人还真是另类啊,居然跟钱过不去。”
另一个兄弟说:“那怕什么,他又没有我们做强盗的证据。”
囚犯一听,忙不迭地问:“两位兄弟,最近收入如何?有没有什么精彩的,给兄弟讲讲,整天在这里闷死了。”
他这样一问,那两位兄弟来了兴致,纷纷讲起他们的抢劫的“英雄事迹”。
两人刚讲完,王阳明面带微笑回到堂上。三人以为好事到了,没想到从公案下爬出一个差人,看着自己手里的笔记,将三个人的谈话复述给了王阳明。
三人一听,顿时傻眼了。没想到王阳明会如此“用心”。
王阳明不但破了一些奇案,还平反了不少冤假错案。
弘治十四年(1501年),对于大明朝来说,是多事的一年。新年伊始陕西发生地震,死伤惨重;四月,鞑靼小王子率兵大举侵犯延绥和宁夏等地,大肆烧杀抢掠;七月,小王子抢掠宁夏,火筛部落烧杀固原,震动京师。王守仁空有满腹军事谋略,却无处施展,只能一心扑在案件的审理上。
随着工作的深入,他越来越感觉到司法界的黑暗。一些偷鸡摸狗的小盗贼,一不小心被抓了进来,却胡乱被判为重罪。还有一些人根本没有罪,但因为经受不住严刑拷打被迫承认自己犯了重罪。
更有甚者,有些囚犯被投进监狱,根本就没有通过司法部门,而是直接被皇帝的一纸命令扔进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