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师少有著述之志,常以宋、齐、梁、陈、魏、齐、周、隋南北分隔。南书谓北为“索虏”,北书指南为“岛夷”。又各以其本国用悉,书别国并不能备,亦往往失实。常欲改正,将拟《吴越春秋》,编年以备南北。……既所撰未毕,以为没齿之恨焉。[31]
隋唐之际,李大师人生坎坷,竟有如此崇高的撰述志向,可谓中国史学史上一束灿烂的光华,而李延寿亦堪称唐初史家群体中继承家学的一个典范。
以上事实表明,唐初史家群体由各种人才构成,正是这些不同专长的史学人才汇聚在同一个时代、同一个环境、同一个史学氛围中,充分施展才华和智慧,造就了中国史学上的丰功:赫然流传至今的八部正史。
四、“总知类会”的作用和“监修”的责任
唐初史家群体在30年间撰写出了八部正史,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,即“总知类会”的作用和“监修”的责任。用今天的话来说,这是关于学术组织工作的做法和经验。
贞观三年唐太宗在敕令修撰前朝史时,除作了明确分工外,有两句话非常重要:一是“秘书监魏徵修隋史,与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总监诸代史”;二是令狐德棻除参与修周史外“仍总知类会梁、陈、齐、隋诸史”。这两句话,把这次修撰“五代史”的分工事宜从三个层面上作了周密的安排:第一个层面是“总监”,房玄龄为主,魏徵协助;第二个层面是“总知类会”诸史,令狐德棻负责;第三个层而是各史修撰的具体分工。具体的个人分工,已如上述,这里着重讨论“总知类会”的作用和“总监”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