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三,突出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。李大钊早年(1916年)曾撰《民彝与政治》一文,认为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在历史运动中起着决定的作用。他写道:“古者政治上之神器在于宗彝,今者政治上之神器在于民彝。宗彝可窃,而民彝不可窃也;宗彝可迁,而民彝不可迁也。”[9]这是充分肯定“民彝”在历史运动中的重大作用。1918年,他还写了《庶民的胜利》一文,指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局,究竟应当为谁而庆祝:“我们庆祝,不是为那一国或那一国的一部分人庆祝,是为全世界的庶民庆祝。”[10]这些都反映了在李大钊的历史观念中民众占有极重要的分量。1920年以后,他的这种观念又有了新的发展,他写的《平民政治与工人政治》《平民主义》等文章,就是这种观念对于现实的历史运动的诠释。
其四,对“历史”的新概括。客观历史是什么,中外学人有不少解释。李大钊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,他说:“什么是活的历史,真的历史呢?简明一句话,历史就是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。因为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,是进步的,发展的,常常变动的;所以换一句话,亦可以说历史就是社会的变革。这样说来,把人类的生活整个的纵着去看,便是历史;横着去看,便是社会。历史与社会,同其内容,同其实质,只是观察的方面不同罢了。”[11]他还指出:“有生命的历史,实是一个亘过去、现在、未来的全人类的生活。过去、现在、未来是一线贯下来的。”[12]他说的“活的历史”“真的历史”“有生命的历史”包含这样几个特点:第一,它同“社会”的实质、内容是相同的;第二,它是变革的;第三,它不只指过去而是贯穿于过去、现在和未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