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接手续办理的很快,没过多久聂飞就拿到了两张地契,一张是房屋拥有权,一张是商铺拥有权,最后,在服务员MM怪异地微笑中,聂飞离开了交易大厅。
首先,聂飞去了自己的新家,西城区的中型庭院,该庭院不大不小,位置偏辟,环境优雅,院中有假山,有池塘,有凉亭,有花草树木,算是比较理想的住所了。
接着,聂飞又往东城区而去,按照地契上所述,东城区琉璃街438号,便是自己购买的商铺了。
可是当聂飞七拐八拐之下,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找到这间不足50平米的商铺时,直接就傻眼了,这尼玛是商铺?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公共厕所呢!
这件商铺根本就没有在主街上,而是在一旁的胡同里,距离主街至少20米的位置!
胡同也不是很宽,只能容纳三人并排而行,更可气的是,胡同的另一头居然是条死路,谁TM吃饱了撑着会走这条死胡同啊?
这破地方根本就不会有人影!难怪卖家急着甩手,并且将商铺与庭院捆绑在一起销售,这尼玛就是在甩烂摊子啊!